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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选择备案就医地海南省,并在海南省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普通门诊、五个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三、持码卡就医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海南省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等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如果是临时突发疾病,来不及备案,怎么办呢?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的,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按什么待遇标准执行的?
总的来说是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简单的来讲就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温馨提醒:
各地在办理登记备案时,要求提供的资料各有不同,所以在操作时请按提示上传资料哦~
撰稿:陈晓霞
供稿科室:医保科
审核:洋富煌